收取2元餐具费被罚9千具有警示意义
■张玉胜
近日,南京一餐厅违规收取2元餐具费被罚9千。根据是,《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
吃饭用碗筷、饮食需安全,这本是餐厅商家经营保障卫生健康的分内服务,理当列入由商家自行负担的经营成本中。但一些不法商家却刻意将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比如,在不予告知的情况下将由餐具消毒公司配送的高档消毒餐具的使用成本摊入消费者的饮食消费,这显然有侵权之嫌。“收取2元餐具费被罚9千”案例被公开曝光,无论对于经营者或消费者,都不失为一堂以案释法的普法教育课。
平心而论,2元餐具费不算大数。但这并非只是“钱”的问题,而是事关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确保经营者“生财有道”的大是大非问题,是关乎诚信、法治、公平、秩序等原则、底线的大问题。围观此案传递出的警示教育意义,更在于此类隐形消费侵权的较为普遍、貌似合理和易被忽视。
现实生活中,被经营者强制收取餐具费、茶水费、开瓶费等情况并非个例。且在人们的消费观念里,存在“收费2元只是餐具消毒的成本,餐厅老板并未从中牟利”“茶水、开瓶也是有燃气和服务成本的”“为2元餐具费打官司不值当”等认知误区,于是对这种隐形消费模糊真相、扭曲本质、熟视无睹、容忍放纵。
抵制不合理收费,就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就是在理顺市场秩序。广大群众要有对任何有悖诚信的敲诈行为有零容忍态度,要有敢于较真、勇于维权、善打“一元钱官司”勇气和毅力,只有民众都具有不以“标的小”而纵容的维权共识,隐形消费侵权才会如过街老鼠,难有藏身之处。
本文来源:梅州日报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h/1514.html